投诉东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销售伪劣产品不作为
1、我于5月25日晚9:30许在东城万达永辉超市购买3箱牛奶,次日早8:00小孩打开一罐喝一口,发现喝了一嘴臭烘烘的牛奶,送完小孩上学,中午到永辉超市客服台投诉,永辉超市不予理睬。我于12345小程序投诉永辉超市。 2、东城市场监管局以时间复杂为由拖延一周,后由永辉超市一个自称店长的人打来电话说让我送回牛奶再赔偿,态度极其傲慢我很气愤,所以我回复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10倍赔偿,对方称要再协商,并挂掉电话。 3、12345在小程序回复调查了永辉的相关证照、抽查了超市其他在售牛奶,且认为我不是现场反馈情况,还怀疑投诉牛奶变质的原因。强行终止和关闭了我的投诉。 4、我再次投诉,并投诉东城市场监督局不作为,12345小程序又和上一次投诉同样的方式终止和关闭了我的投诉,严重怀疑东莞的12345不是为消费者说话的,而仅仅是走过场的、做个形式的。 5、因牛奶一直在我手里,没有任何人来查验和询问,我认为12345及东城市场监管局的调查只是走过场,明显偏袒无良经营商家,遂再次投诉。 再次诉求:我请求东莞市市场监督局给予回复,东城市场监督局这种行为是否渎职和偏袒?你们究竟有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臭牛奶还在我手里,难道要我忍气吞声喝下去吗?还是我拿到东城市场监督局倒在你们办公室里让你们尝尝?
【东城】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在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前往东城万达永辉超市(营业执照名称: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莞东城万达店)进行核查。该超市能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涉诉食品的供应商证照、进货单和出厂检测报告等资料,执法人员对其待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对被该超市进行调查时,其表示有销售过涉诉的食品“纯牛奶”,涉诉食品都是按照该食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销售,销售当时并未发现有异常。由于您不是现场反映情况,存在诸多影响因素,无法证实涉事“纯牛奶”变质的具体原因。鉴于没有充分证据证实存在投诉反映的违法行为,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我局开展调解,该超市有联系调解您,并提出补偿方案,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综上,我局依法处理您投诉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不予立案的处理结果和终止调解的决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不存在不作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东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您分别于2024年5月25日、6月6日通过东莞12345热线微信小程序反映变质牛奶问题和东城市场监管分局执法流程问题(工单编号:042405251600566382701、042406061252483960001)。热线当日即审核您的工单并依据按职承办、属地承办的原则转派至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东城街道办理跟进。期间,因事项办理需求,东城市场监管分局根据《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单042405251600566382701、042406061252483960001延期,并分别于5月31日、6月14日由热线通过短信向您反馈延期处理。工单042405251600566382701东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6月6日答复办理结果,工单042406061252483960001东城街道于2024年6月21日答复办理结果,热线已将办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您。您通过热线反映的问题,热线中心已依据相关规范登记并转派有关部门跟进处理,您的工单转办、答复等环节符合《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有关时限及工作流程的规定。另外核查,您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阳光网平台向热线再次反映变质牛奶问题和东城市场监管分局执法流程问题,依据属地承办的原则,已将您的工单转派至东城街道跟进处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办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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