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妇女儿童中心
去年寒假报的课程,没开学前就跟中心沟通上不了要退款,中心一直扯皮不肯退,只能改时间,一直拖到现在。请问哪一条法律条文支持不退款?
敬的市民: 您好! 您通过阳光网服务热线反映的情况已经收悉,感谢您对中心教学工作的关注。 经了解,您于2023年12月3日为孩子黎*咏报名了2024年1-2月寒假培训班体育项目课程飞盘4班。您于2024年1月18日提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上课,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在2024年的2月28日黎*咏的爸爸提交了延课申请(见附件),中心于2月28日受理了黎*咏的延课申请,同意将其2024年1-2月寒假班的飞盘课程延到了2024年7-8月暑假班的飞盘班补上,并电话告知黎*咏爸爸已为黎*咏办理完成了延课,同时告知其该课已经办理了一次延课,不能再申请续延及退费。2024年6月28日您又提出因担心暑假期间天气热不想来上课想全额退费,根据中心的【学籍学员管理办法】,您提出的因个人原因不能来上课并要求退费不符合中心的退费条件。市妇儿中心收取的学员培训费是通过网上非税系统即时全额缴交到市财政专户管理。由于中心培训课程学位紧张,为防止报名缴费占用名额后又申请退学而造成公共服务资源浪费,因此,中心对申请退费明确了下述几类情形: 根据中心【学籍学员管理办法】要求,存在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退学,包括:一是因系统原因导致重复缴费的。需提供重复缴费证明;二是因学员转学到东莞市以外的学校的。需提供学生转学证明(学校盖章)、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三是因学员突发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的。需提供二甲或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生建议不能参加该专业类课程培训)、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四是因市妇儿中心开班计划调整,学员不同意继续学习其他课程的。 中心在开放报名时,已多次提醒家长务必查看清楚有关报名信息和中心学籍学员管理办法。综上,您的退费申请不符合中心【学籍学员管理办法】的退费范围,所以无法办理退费。 附件:佐证材料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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