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松山湖教育局--松山湖户籍却没有公办学位,直接被指定其它镇街民办学校
一、我跟孩子的户口都是通过人才落户松山湖集体户,今年报读初一,为什么我们作为户籍生没分配到园区内的公办学位,我所填的所有学校都未被录取,被指定派分到了园区外寮步镇的非公办学校——龙光外国语学校,经过考察这是个教育质量及设施非常差的民办学校,而且离家距离20公里,孩子本身是过敏性体质的基础疾病需要走读,这个距离每天单程接送都需一个多小时,我与家人上班时间都无法任意调配时间,孩子在小学期间成绩一直维持在95-100分之间,现因这个学位分配到看完学校后情绪低落,非常抗拒去这家民办学校。 二、在系统报名的时候我们是以A2户籍报名审核,但是系统人工审核的时候在期限最后一天通知我们要以A3报名,政策文件明确户籍所在地划分为A2,最后审核时间时退回要求我们重新按照A3报名,请问那条国家条例让松山湖教育局将户籍及读书划分为三六九等的?若没有合理的法律法规,我将上访至国家信访局寻求答案。 三、今年松山湖教育局的说法是按积分分配,这个结果我没法接受,作为一位松山湖的户籍生为什么要用积分来分配,那我为何落户来松山湖工作及生活?其它清溪镇等镇街政策都是优先保障户籍生的公办学位需求,请问一个政府若连本区户籍的学生的公办学位都解决不了何来谈发展及吸引人才?我的要求是户籍在哪就在哪上学,不接受在园区外的学位。这对我们户籍生何来公平,为什么不是园区的户口可以入读园区公办学校,而我们户籍生反而读不了?何来公平?请问松山湖教育局根据国家那条法规规定出台的政策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一个城市镇区规划学位、申请办学都是以户籍生源及常住人口数据为依据,请问松山湖教育局为何户籍生不能享受户籍地的学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请问松山湖教育局何为就近? 在此,我希望松山湖教育局能够尽快解决我孩子在园区内的公立学校学位入学问题,让孩子能够在公平、公正、合法的环境下接受良好的教育。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并处理我的诉求。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松山湖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存在缺口,公办学校学位持续紧张。为更好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今年松山湖继续采取购买周边公民办优质学校学位的方式补充园区公办学位不足,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童已根据松山湖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的公办学位。经了解,市民及学童为松山湖集体户籍人员,2024年通过优待政策A3类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根据《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A3类其他户籍人员: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松山湖教育部门按照学位分配原则为学童安排了东莞市寮龙光外国语学校的公办学位。东莞市寮龙光外国语学校学位是全额购买的公办学位。目前,教育部门已收到您关于学位的调剂申请。我们将根据园区学位情况进行统筹考虑。请家长先完成园区已安排就读学校的注册,如后期调剂成功可调整注册学校。如有疑问,可咨询松山湖招生入学咨询热线0769-38881212转1。【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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