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务工人员需要什么材料领取失业金?
省外务工人员线上申请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需要失业登记吗?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2、非本人意愿失业;非本人意愿情形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2.单位破产;3.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解除合同;4.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5.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程序裁减人员;6.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仅适用事业单位);7.双方协商一致,单位提出解除合同;8.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3、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按月领取待遇标准: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注:①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②如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并符合按月申领失业金条件的情况下,求职补贴可领月数重新计算。) 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次性领取待遇标准:1、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实际缴费年限(即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直接取整数,≦24个月)*东莞市最低工资190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数*60%*东莞市最低工资1900*90%。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不满24个月的保底限高:1≦实际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按上述计算办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缴费时间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计算。 网上办理 1、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优先推荐) 具体路径:“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服务--社保--失业--失业保障--失业金待遇申领;需要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的,可通过“粤省事”——我的——办事记录进行查询。2、支付宝“市民中心”下的“社保”可办理“全国失业金申领”;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hrss.gd.gov.cn/gdsbfw/) 具体路径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定期失业金待遇/非本省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如要查询业务经办状态可点击“我的业务”查看。)失业人员可预约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1.大陆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港澳台人员需要提供办理参保时的证件即居住证、港澳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3.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注意:如丢失身份证,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 2、未换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的原件; 3、非本省申领一次性失业金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 办理要求: 失业保险申领要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可以代办;如本人无法前往窗口办理的,建议申请人网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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