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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资格

13366764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7-10 09:33:3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7567
处理用时:2天4小时42分
“创梦东莞”申请条件 

1.首次购买东莞社保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
我是2013年大学毕业,期间在2011年在东莞打过暑假工有过购买记录,2013年-2022年在广州工作,于2022年中在东莞工作购买,想问一下,这个读书期间购买的社保算不算了,还符不符合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条件呢?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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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相关补贴的申请要求。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规定,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的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的人才,引进时间以其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后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01399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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