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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投诉

Takasaki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7-21 17:44: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9200
处理用时:7天23小时44分
我是新风西路的一位居民,在此投诉商家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停车需求,造成了公共资源的不公平使用。据我观察,商家通过放置障碍物(如椅子、烂电动车、锥桶等)方式,擅自霸占了公共停车位,具体位置在新风西路,园吓路二村市场周围。这种行为持续至今,尽管我及其他市民曾多次投诉,但商家并未改正,反而变本加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商家的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违法。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公共停车位作为公共资源,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长期占用。考虑到上述情况,我请求相关部门能够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对周围商家进行调查,并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
2. 清除商家用于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并恢复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示警戒。
4. 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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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感谢投诉人对石碣镇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分局人员着手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23日上午,我分局人员前往被投诉地点进行巡查,现场发现该店铺门前停车位放有一辆电动单车,随后我分局人员将电动单车挪走,并口头警告教育店铺负责人,不得将电动单车停放在停车位上。
我分局人员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同时,我分局建议投诉人在下次发现该情况时请拨打中心片区站片长手机:18025189113(可加微信直接反馈现场情况)或拨打我分局24小时投诉电话(0769-86636306),以便我分局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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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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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Takasaki01-10
    铁链锁地上了
    回复 曙光222(来自:未知):你把车推走不就行了吗。
    来自:未知
    回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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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曙光22207-22
    你把车推走不就行了吗
    来自:未知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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