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具体如何落实的咨询

JIANG404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7-21 18:34:2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9210
处理用时:2天22小时44分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城综〔2023〕4号),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在已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既有住宅小区涉及的外挑宽度在2.1m以下的无柱雨篷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按照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不得违反土地管理、道路交通、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市政管理、房屋使用、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就如何落实该文件咨询以下几点意见:
1.如何界定外挑宽度2.1m对应的雨棚长度范围?是否只要有一堵墙,则在不违反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无限延伸?
2.外挑宽度2.1m对应的雨棚是否有限制楼层?是否一栋住宅1楼至顶楼均可套用上述规则建设同等大小的雨棚?
3.若个人或业主方需建设上述标准的雨棚,是否需由当地城管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书允许其在范围内建设?若超出该标准需拆除至标准范围内,是否由属地镇街城管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拆除通知书?
问政部门:城管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尊敬的市民,您好。第1、2点,设置雨棚应有实际使用需求,长度应符合使用需求不能无限延伸;高度应符合使用需求不能随意设置。 第3点,属于《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项目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超出标准需整改,具体实施流程需以城管部门意见为准。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咨询事项后,我们于2024-07-23 09:13:55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7-23 09:13:50对诉求进行解答。您咨询的事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1.如何界定外挑宽度在2.1米以下的雨棚长度范围? 回复: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3.0.27条规定: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关于雨蓬长度应结合实际情况不应超出用地红线范围。 2.外挑宽度2.1米对应的雨棚是否有限制楼层? 回复:在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现行标准规范中无明确层高的限制。 3.建设雨棚是否需要城管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书? 回复: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东城综〔2023〕4号),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前提下,建设不影响公共空间的外挑宽度在2.1m以下的无柱雨篷,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无需城管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书。 4.不符合标准需要拆除的,是否由城管或者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拆除通知书? 回复:不符合标准的雨棚,根据建成时间由属地两违办或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JIANG40408-08
    真是笑话!引用原文的一句话“收到咨询事项后,我们于2024-07-23 09:13:55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4-07-23 09:13:50对诉求进行解答”,看来我市城管部门已经厉害到打通电话前就已经对市民的诉求进行解答了,此等时空机器若能普及开来定是人民之福。好官!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