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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降低双拼房的二套存量房贷利率?

豆豆儿123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7-22 11:47: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9348
处理用时:3天1小时31分
目前双拼房已经可以认定为一套房了,但存量贷款利率方面还要区别对待,只能降低其中一套,另外一套还要被作为二套,承担90个,100个加点,利率依然高企,压力依然很大,而且双拼房在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方面也有重重阻碍,而目前认定为一套房需要还清贷款,做商转公也要还清其中一套贷款,这对于大部分仅能维持月供的人,不是一个很难企及的美丽的梦吗?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双拼房的“二套”给予关注,在存量贷款利率调整、或者公积金贷款方面,当做一套来处理,与真正的“二套”区别开来,不要一刀切地简单粗暴都认定是二套。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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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针对的是在核验购房资格环节,在公积金贷款审核环节仍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仅审核申请人家庭在我市不动产系统登记的住房、仅审核申请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没有登记或登记在外市的住房不在审核范围、商业贷款的次数不在审核范围。房屋套数以不动产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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