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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宅基地使用性质

用户C9iLVe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7-24 14:04:5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9740
处理用时:19天3小时25分
再问东莞市石碣涌口吉祥街1号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相关部门用一句历史遗留问题就把市民搪塞过去吗?历史遗留问题就不能纠正吗?该宅基地上的房子转做工业是这两三年的事情,如这都叫历史遗留问题,就是当地父母官不作为!!!是否存有纵容、包庇?放纵该屋主为了利益做工业,完全不管周边村民死活。已经反映多次,每次相关部门都不回答宅基地做工业是不是违法?违法要不要处理?
问政部门:石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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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市民反映的问题,8月7日下午村工作人员联系上涉事房东进行了协调,房东认为该公司已取得经营证照,属正常生产,若有其他问题可以配合进行整改。因此,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文件精神,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对此情况,我局将按相关指引要求属地村委会加强对此类情况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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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用户C9iLVe08-14
    每次回复都是忽悠市民,中农发(2019)11号文请领导认真阅读,那条那款说可以做工业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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