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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南城仟福粥点外卖有异物,市监局现场未发现违规即不予处理??

19891006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7-25 20:52: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69981
处理用时:19天6小时7分
2024年7月14号早上,在美团外卖平台
选择仟福粥点西平店点了一份小米糕,一份马拉糕,一瓶豆浆。先是孩子就餐,没有吃完,于是我接着吃那马拉糕,吃马拉糕的时候感觉嘴里有异物,吐出来竟然是蟑螂!发图片给商家,商家回电说退我餐费,我不同意该解决办法!等有空的时候再联系商家,联系了两次,商家都是已读不回信息,其中一次是电话联系也没有后续结果!至今7月25号都一直没有联系过我怎么处理或者道歉!主要是东西吃进去嘴里了,很恶心,商家的态度很恶心!如果打开外卖发现异物还好,问题是吃进去了嘴里了!于是到12315投诉,东莞南城市监局给予的回复是:鉴于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违规制售食品的证据,您提供的图片也未能作为证明虫子异物是商家所造成的证据,故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商家店大欺人!!不积极处理问题,市监局也是这个态度?现场没有证据就不给立案,消费者只能吃大亏?若觉得该图片不可证明属实,我可提供视频监控举证!可以到我公司调取监控取证!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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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分局收到您的投诉并受理后,通知并督促被投诉人“仟福粥点西平店”(营业执照:东莞仟福粥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配合我分局调解,同时向被投诉人转达了您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被投诉人向我分局提交《情况说明》,表示已与您沟通协商,但双方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共识,现不接受您提出的索赔要求,同时也拒绝我分局调解。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规定,我分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消费争议,我分局于2024年8月14日通过电话告知您。
另外,关于该投诉单反映的违法线索,我分局将依法进行核查后另行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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