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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正当诉求解决实在难

微信用TQYSU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26 09:49:2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0025
处理用时:13天3小时10分
尊敬的各单位领导,我是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村运粮街33号住户。几年来,垃圾桶放置位置离我家太近,不足2米,异臭无比,蝇虫乱飞,污水横流,严重影响生活,多方奔走,均不予以解决。后每投诉一次就挪远一点,过几天又慢慢移回原位,现寻求:一:在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相关领导住所家2米内放同款4个垃圾桶;二:环境恶劣导致铺位和房子难以租出去,和全家也难以在此居住,故请政府每月补偿我一楼铺位三千元,二楼两千元,三楼两千元,共计每月七千元人民币;三:垃圾桶另寻他处予以固定放置。谢谢!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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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垃圾桶已更改置放位置并及时清理垃圾。如有疑问,请联系大岭村委会环卫部门,联系电话:0769-8275591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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