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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充电桩物业不积极推进

微信用TB7cW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26 11:34: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0035
处理用时:14天5小时47分
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农民公寓的物业以硬件设备不支持不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与东莞市最新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49条相悖,作为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政部门: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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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8-8  16:02电话您但未取得联系。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小区充电桩不积极推进。赤滘农民公寓是2010年设计,当时设计没有地下停车场,设计用电量刚好满足公寓日常生活需要,没有考虑到汽车充电桩用电量,公寓变压器额定容量有限,未能达到安装汽车充电桩的条件。我村也与供电公司沟通过,供电公司表示可以设立电表柜,但从电表柜拉线到用户车位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支付。同时考虑到拉线走向的问题,也要考虑到不是少数住户的问题,而是整个公寓住户的需求问题。拉线走向一是架空,一是埋地,架空的会形成“蜘蛛网”格局,根据镇相关部门“三线”整治要求,架空会被要求整改,埋地的要进行大面积路面动工,会影响住户,并且两者成本都很高,更重要的问题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经过我们村两委、村民代表分析研究,不同意在农民公寓安装充电桩。希望各住户明白、理解、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赤滘村委会,联系电话:0769-8855557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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