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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存量房交易是否满足全市通办

丁工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7-26 17:35: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0093
处理用时:15小时3分
存量房交易中,房屋是否满足全市通办需要那些具体条件。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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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已纳入“全市通办楼栋清单”的商品房可在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注意:市民中心不办理夫妻间房产加名、减名业务。 )或任一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登记窗口办理因买卖导致权属转移的二手房过户业务。“全市通办楼栋清单”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路径:“首页”→“办事大厅”→“全市通办楼栋”)或微信公众号(路径:“首页”→“办事大厅”→“综合查询”→“全市通办楼栋查询”)获取。(2)已纳入“全市通办楼栋清单”的商品房可通过“不动产登记+公证”便民服务窗口办理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申请人可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窗口信息,并通过“i莞家”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搜索“市司法局”或窗口所在镇街政务服务大厅预约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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