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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瑜璟台

微信用WVjQn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7-30 12:16:1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0536
处理用时:13天2小时49分
我们的收楼日期是5月30日,到现在很多问题都没处理好。在没有到收房标准的情况下直到7月12号因为我们是刚需房我们在5月30号之前所有定制柜子全部买好7月12号当天在很多问题没处理好的情况下。我们收楼了,现在很多问题没有得到改善,收房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理的。要求退回。天然气到现在都还没有通。
问政部门: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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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投诉后,茶山镇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5日上午12时35分联系您并与新奥燃气公司核实,您所在的碧桂园瑜璟台4栋目前工程已完工,现场正在做管网安全检测,需待安全检测通过后才能通气,预计8月25日前可完成相关工作。建议以后遇到此类事件,可联系茶山镇城管分局24小时投诉热线:0769-81859398进行反映。关于您反映的物业管理费相关事宜,据茶山镇房地产管理所向碧桂园物业服务中心了解,碧桂园瑜璟台4栋楼交付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物业管理费由2024年6月1日起计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现物业服务企业已承接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如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以及《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有疑问,请联系茶山镇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43017。关于您反映的悦溪花园4栋1305存在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成的问题。2024年8月7日上午,茶山镇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了解情况,您表示目前仍有多媒体线箱收口较大、鞋柜门扇安装不平齐、入户门门吸未安装、餐厅地板砖破损、卧室门门扇破损问题未整改。针对以上问题,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跟进处理,开发商承诺8月16日前整改完成。关于您反映的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未按时交楼,却要求收取物业费的问题。住建局拟组织您与开发商进行协调,因您目前时间不方便,暂无法协调。关于物业费缴纳时间的问题,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有约定,住建局将责令开发商妥善处理项目交付及物业费问题。同时,开发商承诺将安排专人与您沟通跟进处理,住建局也持续跟进处理。若您与开发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住建局再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茶山镇住建局,联系电话:0769-861796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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