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问题咨询(东莞国资委)
经从岳阳市主管部门获悉,2016年东莞信托收购重组洞庭湖国际公馆项目,并与广东黄河实业集团(原投资方)签订项目续建开发协议。东莞信托将收购的项目交由广州维森公司进行托管和开发(2021年变更为蓝城公司托管)。该项目公司对外称有国有企业,信访人多次咨询该项目是否为国有资产,不管向那个部门咨询,最终都是东莞信托以咨询人不属于有权了解相关情况及资料的主体拒绝答复。 现向东莞国资委咨询该项目是否为国有资产?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28070108405283901,部门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相关咨询信息为我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产品的经营业务内容,非属我公司固有资产投资行为,咨询人不属于有权了解相关情况及资料的主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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