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自在城游泳池水质问题
富通自在城物业公司管理的泳池水质是否达标?是否按时进行水质检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莞城卫健局核实,该场所泳池按要求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莞城卫健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场所泳池已按要求完成水质检测,并在游泳池入口处按要求公示。下来,该局将按要求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 另外,莞城卫健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7日下午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卫健局22102938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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