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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东莞不可以申请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微信用6KQF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8-08 18:04:3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1932
处理用时:3天21小时35分
临时去外省工作,因为肠胃不适所以需要去看病,但是无法选择临时异地医保备案,同在广东大部分城市都可以进行申请,肇庆也可以进行备案申请,为什么东莞不行?  这样在外地只有出急诊,长期在外地可以使用,太不便民了。希望可以尽快调整,让医保可以真正造福每一个购买医保的人民,也希望东莞可以越来越好。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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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的建议。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4号)、《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东医保〔2022〕63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60号)规定,符合以下范围的我市参保人,可在线上或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申请异地就医: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                                              
(四)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指在长期居住(安置、工作)地,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
东莞市参保人临时异地就医,不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结算。如属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免办备案手续,由就诊医疗机构如实上传急诊标志,直接按急诊标准办理医保现场结算。
另,您电话反映“异地门诊费用报销”的问题,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8月9日、8月12日,我们工作人员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向您详细解释了以上的政策规定。若您有其它疑问,可关注“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医保信息或致电东莞市医保局0769-22830157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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