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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出租房管理条例(莞E申报)

LUCK BOY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8-09 18:58: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2098
处理用时:11天20小时35分
1.查房登记,出租方入住已按照上面要求登记租客信息。
2.后期租客不与出租方沟通,私自入住导致人数增加。 (不可能24小时监视入住所有人员)
3.上面查房导致出租方承担所有损失。 (政策写着罚款,拘留)。


上面的是上一年的问询,我们已近做了很多整改。包括派人监督值守。2024新规出来现在的问题有以下的3点。
1.罚款由原来200到了500.
2.查寻力度从出租房到了马路边。(例:x小朋友去舅舅家过暑假,没有进行登记。来了第4天在出门马路边被铁骑查到)
3.处理细节要房东和居委一起到派出所登记。(东莞每天有多少这样的案例,花多少时间)
流程复杂化,各方面职务人员工作复杂化。
还是那句话,建立个平安沙田,平安东莞行吗?基础群从压力大,基础基层工作人员压力也大。方针下来落实出现问题了各方共同协商解决这样才是办法。方针下来,是为国为民为共同富裕共同发展为长治久安,不是复杂化问题化。

治标不治本,也特定指出租方。 (方针落实难)疑问:1.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按照广州的平安白云,平安天河(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平安白云和平安回家都是白云区公安分局结合门禁设备自主研发的一款通过手机自动开门的APP,由公安局审核批准,支持手机打开APP后,靠近门禁时自动开门,部分机型支持APP在手机后台运行状态下仍可自动开门。平安白云是一个微信小程序,由广州白云警方结合治安实际,运用科技手段,探索出多 维刻画治安基础要素的社会治安治理路径,自主研发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智慧公安建设奠定基础。)2.这样责任也落实到位。而不是对事物揪着其特点不放,只有每一步都联系起来,个体才能对整体起到决定作用。
问政部门: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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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屋实行出租屋信息管理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出租屋信息。出租屋信息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签订合同的,应当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变更或者房屋停止出租的,应当自承租人变更之日起或者自停止出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转租房屋给他人的,应当自房屋转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未按规定报送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结合东莞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相关申报流程。我局工作人员已于8月19日电话联系您解释清楚。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0769-2305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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