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禁摩政策
请问目前东莞市各镇区是否新增《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文件划定以外的禁摩路段?
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维护我市道路治安和交通秩序,减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市自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东府【2004】171号),其中规定禁止非粤S号牌摩托车进入市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各镇中心区,在我市辖区的107国道(G107)、广下线(S120)、东深线(S358)等国道、省道过境通行除外;2007年7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东府【2007】75号)规定,2007年9月1日起,每天9:00-16:00,20:00-次日4:00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天禁止摩托车在市区环城路范围内行驶,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具体的限行区域您可以登录东莞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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