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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泰橡树溪谷

微信用4V7Da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22:23: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3868
处理用时:14天8小时22分
物业未经协商!自带高额罚款!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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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按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催告其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物业服务人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房管所已与市民联系沟通,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市民协商减免违约金。如有疑问,可向房管所反映。联系电话:8771912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民主8.08-27
    一贴罚单就出现?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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