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报废补贴咨询
您好,查看了报废补贴细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报废国三或以下排放标准的油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能补贴2万元。 请问国三标准是以车辆排放标定,还是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我的老车是2009年7月注册的,但是国四排放标准,请问是否符合补贴范围?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事已致电您,并讲解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根据《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包括:在国家强制性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18352.3-2005)IV阶段要求全国全面实施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即201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均属于本次国三及以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8:30-17:30致电东莞市商务局市场科,联系电话:0769-2299738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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