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墙体大面积开裂,开发商拒不维修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你们好,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购房者,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在跟物业和开发商反馈后,物业及开发商已超质保期一个月为由,拒绝履行维修和质保义务,沟通无效后,希望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开发商对以上问题进行维修整改,并防水延长保修期限。 1、主卧外墙及主卧与卫生间墙体渗水。 2、主卧与次卧隔墙通缝,非表面裂缝(怀疑主体结构安全问题)。 3、次卧外墙渗水及墙体裂缝。 4、餐厅顶板渗水。 以上质量问题为楼盘通用问题,并非个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约定,收房后防水不属于保修范畴,您提出的要求,现开发商回复无法满足您要求,建议信访人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七条:1、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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