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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建的一户一宅问题
用户f601NR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8-27 14:36:4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4677
我在虎门镇白沙社区和博涌社区分别都有一间自建房,现在白沙社区(户口所在地)的房子因为建造时间长,需要重新申请重建,我想咨询,我在不同社区拥有房子,是否符合自建房中一户一宅的申请条件。请问,一户一宅是指在同一个社区还是同一个镇或者东莞市范围内。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能超过150平方米一户一宅的审核规定,《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一户一宅审核要求,镇街审批部门需通过全市农房台账对所属家庭宅基地使用和农房建设的情况进行核查,符合“一户一宅”核查才能通过审批。农房台账登记有登记,包括未办理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证、不动产权证但所属家庭在实际使用的宅基地和农房建设也在计算范围内。“一户一宅”是以农房所在镇为查询范围。 如有疑问,请联系农林水务局农业组,联系电话:822631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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