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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樟木头林悦花园开发商与保利物业在房子有质量问题未验收的情况下提前收取物业费

一目障叶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8-28 15:02: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4897
处理用时:6天0小时38分
本人按照与物业事前商议的时间(8月23日)前往林悦花园验房,在验房过程中发现多个严重质量问题,如阳台渗水漏水,地砖空鼓,瓷砖尺寸不合适导致地面有空隙,当时跟物业的陪同人员认为验收不合格,达不到入住条件,需要整改,因此业主没有签验收书,也没有拿到大门钥匙与门卡。
    房子存在质量问题,跟物业反馈,物业的说法是把问题反馈给快修部,说是物业处理不了这些维修问题。本人把问题反馈给快修部后,快修部微信回复是验房后统一维修,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完成时间。
    直到发帖日(8月28日),业主也没有收到物业或者是快修部的整改完成重新验收通知。中午时候,物业给业主发了一个小程序二维码,说是为了“更好地打造居住环境”,扫码一看就是让业主缴纳物业费,缴费日期从8月20日开始。

这里我投诉
1、开发商
开发商拿了钱就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
而保利就没有把关好房屋质量,通知业主验收房子之前,开发商没有自己去检验房屋质量,同时把这个责任推给了业主,导致验收的时候很多严重质量问题;
2、物业跟快修
两个部门都是不作为,互相推诿,反正就是给不出什么时候解决房子质量问题;
3、物业费缴纳问题
房子还没有验收就开始催业主缴纳费用。
问政部门: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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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8月29日向您致电了解情况,关于您收楼时因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维修,但提前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经了解,您购买的1栋2301房于2024年8月15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建备证字第《441900202408150002樟木头镇》号),开发商于2024年8月20日向业主发出收楼通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第六项:“双方一致同意该商品房的唯一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该商品房已达交付标准,物业费自发出收楼通知当日(交付日期)开始计算。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3评论

  • 微信用fVbBG09-03
    哈哈哈跟我们小区情况一样,我们都8个月了,住建局不管,回复都能给你气笑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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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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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CfxUK908-29
    有问题一定要他整改好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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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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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kelaw08-29
    同意!!!!保利太坑人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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