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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策衔接期公租房续租租金的疑问

东莞小白菜668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8-29 10:34: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5018
处理用时:7天6小时58分
1.根据贵局2023年12月《关于东莞市公租房续租申请有关要求的通告》的通知:
“.第三项 政策衔接
(一)租金标准
如申请人不符合现行公租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原《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规定条件,可改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续租,租金按照不超过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90%确定(市属公租房雅园新村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租金标准为24元平方米,日后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此通知显示,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90%为24元平方米。由此得知,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应为240.9=26.67元。

2.根据贵局2024年8月《关于调整我市政府投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告》(东建住保〔2024〕101号)的通知:
“第三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按照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认。.”

此通告显示,雅园新村公租房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第三档按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计算,租金标准为7元平方米,则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应为70.6=11.67元。

请问贵局:
根据第二项通告,贵局既已将雅园新村所在区域的平均租金下调为11.67元,是否应当将第一项中政策衔接期间的租金同步下调呢?

期待回复,非常感谢。
问政部门: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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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东莞小白菜668(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针对您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一、公租房市场租金是由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估价原则,遵循估价程序作出评估,评估机构出具关于市场租金的估价报告。现雅园新村住房市场租金标准评定为:住宅每月为A区26元/平方米,B区28元/平方米(相关租金标准已在我局官网发布公告,于2023年1月16日开始实施)。
二、《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第3档包括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第3档的租金按照“不超过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雅园新村公租房第3档租金标准定为7元,符合上款规定,与市场租金标准不冲突。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联系电话:0769-22630618。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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