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紧急避险而产生的交通违法抗辩申诉
尊敬的东莞市交通管理部门: 我是车牌号为粤S459WM的车主。近日,我收到一张820日在东莞市道滘镇振兴路新兴北路路口关于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告知单。 在此,我希望对该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申诉,并说明情况以获得您的理解。 事发当天,道滘镇因突如其来的暴雨导致道路积水严重,城市内涝,能见度极低,且部分路段被水淹没,导致交通出现极大混乱。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为了紧急避险,避开深水区和维护自身及车辆的安全,不得已采取了逆向行驶的方式。在行驶过程中,我始终保持低速、谨慎驾驶,并注意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没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我深知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并从未有意违反交通规定,但当时的特殊情况确实使我别无选择。我恳请交通管理部门能够酌情考虑当天的特殊恶劣天气情况以及我作出的谨慎选择,予以减轻处罚或撤销此次违章记录。 谢谢您的理解和帮助! 此致 敬礼! 车主:王先生 日期:2024年9月4日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您驾驶粤S459WM于2024年8月20日17时48分06秒许途经道滘镇振兴路新兴北路路口路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相关规定。关于您反映因突发暴雨导致部分道路积水严重,紧急避险绕道逆行的问题,经核查视频,当时该路段积水程度较低,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同时该路段为单行车道,请市民按照相关标志标线及指示牌通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可联系道滘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69-88316151。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的关注。
1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