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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大桥增设专用道

小董5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09-04 11:58:5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6211
处理用时:1天3小时12分
黎川大桥经常有电动车、三轮车上桥占用最右车道,有行车安全隐患,大桥两侧的行人及非机动车专用通道形同虚设,上下桥麻烦,无法直接便利从东城到高埗(需要多次上下桥),且无法满足三轮车通行,建议增设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或优化桥侧非机动车道
问政部门: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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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我市梨川大桥于2017年通车,地处高埗、万江、莞城、东城4个镇街交界处,道路管养由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交通秩序由万江、东城、高埗三个交警大队负责。经了解,梨川大桥建设设计之初就未考虑建设非机动车道,存在设计缺陷。目前,随着我市非机动车出行不断增多,市公路事务中心已在梨川大桥双向共四条人行步梯处均设置了非机动车推行坡道,非机动车可使用推行坡道上桥,并通过桥面上的人行道通过大桥。对于市民提出的在桥面上建设非机动车道的建议,由于大桥设计建设之初就没有设计专用非机动车道,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均是按照机动车通行标准设计,在桥面设置非机动车道通行非机动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下:一是匝道口较多。据统计,梨川大桥双向主桥面多达8个进出匝道(岔路),连接主桥面各匝道(岔路)又有新的岔路口,交通冲突点近20个;二是通行视线不佳,由于梨川大桥主桥面和匝道(岔路)绝大部分为高架,两侧均有防止车辆意外冲出桥面的大型水泥护栏,对路面通行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形成了视线阻挡;另外由于建设之初受土地条件限制,梨川大桥在建设设计时各匝道弯度较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视线,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因此,经各职能部门研究,暂不考虑在梨川大桥通过分隔机动车道的形式设置非机动车道。此外,对于市民提出的电动三轮车通行黎川大桥的问题,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本应在机动车道行驶,而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003年8月,东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摩托车入户;2004年8月,东莞市政府发布了限制非粤S号牌摩托车在我市道路行驶的通告;2007年9月1日起全时或分时段禁止摩托车通行,至2009年1月1日起,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即禁止无牌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下来,我市交警部门将认真考虑市民的建议,协调各相关镇街和职能部门重新研究解决方案,例如在经济条件允许范围内,通过改造(增设)斜坡或者电梯等方式,改善非机动车的通行条件。同时督促相关交警大队加大对非机动车在梨川大桥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加强对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并引导市民通过人行步梯通过梨川大桥。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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