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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管局不作为,涉嫌收取网约车平台保

Dgrenmin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9-05 04:33: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6365
处理用时:5天6小时11分
1.多次投诉网约车,网约车信息、行程、网约车车号、打车平台等信息已经很明确,但是交管局放任不管,毫不作为,涉嫌收取网约车保护费,有意袒护网约车平台,他们授意网约车平台自行处理,毫不履行法定义务,对群众投诉漠不关心;
2. 希望纪检部门交管局查处有关不作为的行为,如涉嫌收取保护费,希望严厉处理。
问政部门: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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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馈的情况已转平台核实跟进。经核实订单最终服务的车型是出租车,预估金额18.53元,实际支付金额21元,平台不参与出租车计价,以实际打表费用为准。显示12.12元的金额可能是下单界面勾选的其他车型预估价格,建议在后续打车勾选车型中,如有不需要的车型可以取消勾选,不同车型计价不同。1、另司机与平台间系双向自由选择,司机接入平台前应充分了解平台使用协议相关条件及条款后,自行考虑选择。如协议条款对管理要求和违反要求的处理措施进行约定,平台公司根据协议作出处理的,属双方协议事项,不属于“罚款”。在服务过程中如对平台公司认定违规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建议司机向平台申诉或双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循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如对平台管理规则不认同,建议根据自身实际和平台服务管理能力,自由选择其它适合自身情况的平台公司进行接单经营。2、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依据《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我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即具体价格由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制定;经了解,周边城市均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单位按照东莞市的价格政策和职责落实相关工作,主要是督促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按要求公布抽成比例上限、规范其价格调整行为。目前,我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均已公布承诺的最高抽成比例,我单位已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和综合服务区(行业协会站)进行了公布,可查阅“出租汽车市场运行指标监测信息”。同时,我单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严规范平台调低运价行为,鼓励各网约车平台公司上调运价、保持价格相对稳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这就是平台收了保护费,我从没用过滴滴打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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