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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旗铺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遵守合同义务,骗取高额服务费

晴子爱明娃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4-09-05 12:47:4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6427
处理用时:3小时2分
东莞市长旗铺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遵守合同义务,骗取高额费用!
目前市场经济不佳,导致我们企石尚品餐饮店经营不良,东莞市长旗铺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到店后虚假宣传,承诺在他们建议的转让金额:13万以内的额度以下,他们平台短期一个月内可将我店转出,。并承诺公司有相关人员对接,有团队负责给店铺宣传推广。我们在其精心策化的骗局内于2024年4月16日向该公司转账服务费:3150元(有收据凭证)。付款后该公司并未按合同内容对我店进行扶持宣传,也无相关人员对接处理,此今商铺无人问津,我们实在无法再继续承受亏损,由于决定在2024年-9月闭店,之前7月份与铺先生业务员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其业务员不作任何回应,后面通用抖音,微信等渠道得知与我同等境遇的商户不计其数。现我正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责令东莞市长旗铺先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遵守并履行合同义务,如不能再履行,那应合同退回我店相关服务费用。金额虽不大,但星星之火也可燎原!针对此种虚假宣传骗取转让费用的公司,与境外骗子不差分毫,理应受到处分!希望此事得到市场监管局领导重视,帮我们讨回合理的公道!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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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有关您反映的问题,需补充{补充涉事单位经营地址}便于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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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论

  • 晴子爱明娃09-05
    我方经营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振兴路53号 对方经营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中路118号808室 对方经营地址我是在营业执照上抄写的,不确认是否正确。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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