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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佳郡花园》电动车充电桩建设不合理

微信用7dzP6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09-05 13:03:05 状态: 已受理 编号:476429
等待回复:1天3小时32分
有关《佳郡花园》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申诉书
 尊敬的小区物业管理团队、全体业主,以及政府相关领导同志们:     作为云麓半山小区的业主,我们对近期物业在业主群中公示的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设施安装方案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该方案在合理性、合规性以及合法性方面存在不足,且可能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以下是我们的申诉理由和建议:公示与沟通的不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XX条,物业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应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和透明沟通。然而,物业仅在业主群中公示了一个选址方案,未提供其他备选方案,也未通知业主代表参与选址。这种做法忽视了一栋和二栋业主的感受,不符合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业主需求评估的缺失:物业声称该方案旨在解决小区停放位置和充电问题,但据我们所知,物业并未对小区现有电动车数量和停放需求进行登记和公示。在没有充分了解小区居民实际需求的情况下,规划和确定安装位置是不合理的。选址方案的不合理性:目前公示的位置位于小区外围,据初步判断,该位置无法满足小区约200辆电动车的停放需求。考虑到小区入住率仅为60%,且未来还会提高,很多交楼并未入住,后期电动车数量将进一步增加。此外,该位置对外公开,可能会吸引周边工业区、自建房和邻近小区的车辆,这将加剧小区的停放压力,牺牲我们全体业主仅有资源。业主参与权的忽视:选址前物业也从未和一栋二栋业主事先沟通,派业主代表参与选址动作,其他楼栋的业主也未被征询意见。物业在决定是否允许电动车进入小区时,应充分考虑所有业主的意见。目前,物业尚未就此事进行任何通知和意见征询,这严重缺乏合理性和透明度。知情权的忽视:以上选址、沟通、意见征询都未取得直接公示方案,就进行投票存在误导和引导,没有其他可选和知情权。小区共有属于全体业主,不属于物业公司,选择商家应该公开透明,收费、商家资质证书、保险、收益分配等,业主享有知情权。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要求物业:重新评估方案,并邀请业主代表参与选址过程,更好地解决小区实际需求和停放公开透明安全,合理性。重新进行公开透明的投票,确保所有业主的意见得到充分考虑。在选择商家时,应有业主代表参与,进行公开招标。我们期待物业管理团队能够认真考虑我们的申诉,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我们相信,通过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方式,我们能够共同找到真正符合小区居民利益的解决方案。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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