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投诉
关于原反应的,在东莞市石排镇,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件,内物为苹果 iPhone12. 内存 128G,快递单号(1274680002935)价值 3004元,保价 3004元,接收件人反应收到货后手机屏幕和背面玻璃损坏严重,无法开机,无法维修,收寄局使用麻袋不合格的填充物,明知是易碎品但还是不规范包装,于27日跟广东邮政客服沟通反馈此问题,广东邮政客服拒绝赔偿损失,反应多次无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有关法律规定,要求部门处理的问题,东莞邮政公司答复所说的联系用户无意义不知道指的是什么?请问你们工作人员联系我时,让我提供资料已经提供,收寄局现在又说我没有提供价值或维修证据赔偿部门不通过等,我这个已经无法开机,屏幕背面都损坏,可以说已经全部损毁,你们收寄局所说的无理要求,合适吗?证明方法有很多种不一定要靠凭证。,如果不赔偿我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联系处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部于9月8日已联系客户,已针对客户的反映的问题向客户解释清楚,我部向客户解释邮件按章赔偿流程,但客户不认可,客户要求赔偿4000多元,我部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无法达成共识。如有疑问,请联系邮政热线,联系电话:111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东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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