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的门诊报销额度设置不合理
2024年东莞银卡的门诊报销额度是937元/年,金卡是2倍1874元,那为什么金卡的异地就医的报销额度只有937*1.2=1124.4元,而不是1874*1.2=2248.8元?难道在异地金卡就不是金卡了吗?本来异地增加20%是因为异地可能就医成本更高,现在反而降级,这样对于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不太合理吧?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22〕61号)第十四条:“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和第二十二条:“个人账户参保人发生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20%”的规定,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个账户参保人,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 9月11日,我们工作人员拨打您的联系电话,向您解释了以上的政策规定。若您有其它医保疑问,可关注“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最新医保信息或致电东莞市医保局电话0769-22830157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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