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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河道管理线范围的建筑

新莞人fh123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9-09 09:21:1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7037
处理用时:17天3小时54分
1、北海仔河:
根据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堂镇内河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双洲纸业占用北海仔河河道管理线范围见附图。
2、东江南支流:
根据管理规定,堤防属于捍卫一千亩至五千亩农田的堤防,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护堤地为从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十米,无内坡的,内侧护堤地范围为从外坡堤顶线算起向内侧二十米。根据加固后的堤防断面,河道行洪控制线距离堤防外坡脚平均约10m,护堤地为内、外坡堤脚算起每侧10米,则管理范围从行洪控制线算起约往外延伸20m。
双洲纸业占用东江南支流河道管理线范围见附图。
综上1、2点内容,请执法拆除双洲纸业占用管理线范围建筑。
3、连廊部份请核查,是否有规划手续?如无,请依法拆除。
问政部门: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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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河湖划界情况。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镇于2019年9月制定了《东莞市中堂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9月通过镇政府门户网发布了《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东莞市中堂镇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二)处置涉水违建问题依据。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件精神,“2018年底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将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增量问题,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和“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根据上述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意见,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反映的双洲纸业有限公司的建筑物在2010年已存在视为存量问题处理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处理,以维持现状,防止新增的政策逐步消化存量问题。另外,经核查档案,连廊部分未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关于相关拆除问题,请参考(一)(二)。如有疑问,请联系水务中心,联系电话:88811406。中堂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8881981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1、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中: (九)对存量问题依法处置。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后至2018年底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存量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消除不利影响。 (十)对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评估。将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出台前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逐项科学评估,影响防洪安全的限期拆除,不影响防洪安全或通过其他措施可以消除影响的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处置。 问题:涉北海仔河、东江南支流段是否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如果没有,是否监管失责? 2、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该连廊部分已超出河堤管理范围,且回复”连廊部分未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为什么不拆除?是否监管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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