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验中学走读申请需要医院证明
东莞实验中学走读申请手续太复杂,除了学生及家长申请还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规定明确了高中学校是没有权利强制学生住宿的,家里住的离学校近,且学生有意愿走读,家长也愿意早送晚接,并且签字愿意承担学生路途中的相关风险,为什么还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才能批准?难道非得证明学生心里有问题身体有问题才能走读???请相关部门尽快责成学校简化走读申请流程,不要造成学生的心理负担影响身心健康,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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