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 东莞市东城区 东莞市东城区联皓餐饮店吃到发霉皮蛋
9月14日,在东莞市东城区联皓餐饮店 通过美团平台下单了一份皮蛋瘦肉粥,结果吃到一半发现皮蛋是发霉的,随后拉肚子,和商家沟通的时候有录音,对方还说发霉是正常的,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要求赔偿¥100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东莞市东城联皓餐饮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被投诉人持有有效证照,检查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储存区未发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关于您提到食品变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餐饮店的皮蛋进行检查,现场皮蛋暂无发现您所诉的变质的情况,同时被投诉人向我局提供了该款皮蛋的进货单据、供应商证照以及合格的检验报告等资料,鉴于暂无充分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行为,我局对您提出的举报事项不予立案;并已要求该店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规范进行加工,做好三防措施,定期除四害,保证厨房环境卫生整洁,加强食品加工区管理。 关于您提到的赔偿诉求,我局开展调解,被投诉人明确表示不参加我局组织的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终止调解,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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