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市场监督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有法不依
本人2024年6月19日在长安宵边市场惠凯果业购物时遭遇到商家价格欺诈。标价2.8元/斤的水蜜桃和甜油桃,在称重结算时被商家按照3.8元/斤的价格收取。(另外一个商品为李子,售价3.8元/斤,21个,重量0.63公斤)桃子共计10个,重量1.095公斤。上述三种水果,商家共计收取本人12.2元。(应收10.92元,商家多收取本人1.28元)付款约5分钟后发觉异常,本人找到商家反馈情况,商家不愿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且态度恶劣,出言不逊。20日上午本人通过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举报。(诉求编号: 0124062014594116201)市场监管局长安分局受理此事。后期多次通过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此事需要延期处理。本人多次打电话询问延期原因,均未接通。7月3日相关人员回复电话称,已经与商家了解情况,商家说可能是当时一时疏忽导致计价错误,多收取了货款。可以退还多收取的费用。但是不能满足本人提出的赔偿要求。本人当即对这种说法不认可,不接受。7月19日,市场监督局回复短信依法终止调解。本人认为长安分局相关人员在此事中并没有严格执法,及时调查取证,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对待工作推诿敷衍,存在包庇纵容商家违法违规的行为。分别于7月24日再次通过12345平台进行反馈(诉求编号: 0124072415345237901)。要求长安分局重新介入受理。7月29日通过广东省网上信访平台进行了投诉举报(信访编号:WT4419002024072905991)。8月30日通过12345语音平台进行投诉(诉求编号: 0824083010013400801)。其中上述信访举报于8月14日收到受理通知的短信,9月4日收到落款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单位进行了回复,认定被举报商家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立案。本人不认可此结论,于9月6日再次通过12345平台对长安分局人员不作为的行为进行了投诉(诉求编号: 0124090618351615101)。长安分局9月13日进行了回复,仍然坚守与前期一样的最终结论。长安分局相关人员针对本人上述多次举报的回复,内容均不相同,工单尾号7901,0801,5101的回复均存在严重失实的情况,每次回复均会增添新的内容。出现很多不明就里,答非所问的内容。无法令人信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执法人员2024年7月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水果店没有红脆李在售,之所以知道2024年6月19日晚上红脆李的零售为:4.8元/斤,是通过现场质证由被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人所提供的照片证据也显示2024年6月19日晚上红脆李零售价为:4.8元/斤; 二、执法人员2024年7月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水果店甜油桃零售价3.8元/斤,水蜜桃2.8元/斤跟举报人2024年6月19日晚上购买油桃跟水蜜桃均2.8元/斤并没有冲突,因为水果是市场调节价商品,受供求关系、进货成本等影响,不同时间价格有所波动是正常的现象; 三、举报人要求信息公开的,建议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按规定申请; 四、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被举报人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我局依法不予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举报人若认为我局的行政行为不当,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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