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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建房提取公积金

leehardy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9-19 14:40:2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8825
处理用时:3小时0分
关于自建房提取公积金问题,是还没建好的,只有农房建设批准书,能否办理提取?因为以前的旧房子都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没办法提供,发票也没有,因为还没完全建好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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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材料要求:(1)建房发票必须是正规途径出具的建筑类发票,发票内容必须至少明确其中一项: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建房地址:(2)提交相关证明的用章应该清晰、完整、无重叠。申请材料:1、房屋在建的,办理提取:(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本市建房的可由《农房建设批准书》原件代替上述两证);(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①申请人为产权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产权人其中之一。(4)建房发票原件(建房发票必须是正规途径出具的【3】建筑类发票,发票内容必须至少明确其中一项: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建房地址。);(5)权属证书持有人的户口薄原件;(6)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不需提供)。(7)部队出具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产权人身份证信息发生变更时提供);说明:此项业务提取到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住房当月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不可超过发票所载支出。请您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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