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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山湖莞美实验学校违规用班费为老师置办礼物

范飞侠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09-21 14:56:4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79152
处理用时:5天17小时36分
我要投诉松山湖莞美实验学校违规成立家委会,收班费为老师置办鲜花礼物。班费每学期300-500元不等,小到采购垃圾袋拖把,大到采购老师办公用品。我想请问有关部门这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现在又要强制性买意外保险,有关部门还管不管?还是要继续苦了我们20年来为东莞添砖加瓦的外地人!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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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东发改〔2019〕167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应规范家委会的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家委会的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班会费。经了解,松山湖莞美学校班级家委会收取的班级活动费由家委自发、家长自愿收取,用于其他日常教学活动以外所需等支出,费用由几名家长共同管理,账目列支清晰、透明,定期都会向家长进行公布。未发现班级家委用班费为老师购买鲜花、垃圾袋拖把、办公用品的情况。我局要求学校要切实引导好家委会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现行收费制度和规定,维护学校健康发展。如有未尽事宜,可致电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电话0769-22898175。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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