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63号地标大厦3栋212室 距离学校不足百米违规开设网吧
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63号地标大厦3栋212室 此地址开办网吧距离葳格堡幼儿园不足100米严重违反广东省文旅局明文规定 开设上网经营服务场所要跟幼 小 中 学校要保持在200米开外的距离 如有人违规受贿开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我们龙泉豪苑全体业主将集体投诉市文化局 望各领导秉公办理
尊敬的市民: 关于您反映虎门镇连升路63号地标大厦3栋212室的网吧距离学校不足百米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将原来“娱乐场所、网吧与幼儿园、学校直线距离200米以内不可以设立”的规定,修改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学校、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分别不得少于200米和100米”。按照新测量方法,该网吧与葳格堡幼儿园交通行走距离为160米,与金洲小学交通行走距离为800米,均符合距离要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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