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实际所有电动自行车违章该如何处理?
基本情况: 1.电动车已转让出去,但当时还未出台车牌注销、转户政策,所以车牌仍记录于本人名下。 2.本人无法联系上现在电动车的实际拥有人——当时的购车人已又将电动车转手一次,并告知无法联系到后一个买车人。 3.在今年6月10日,本人收到电动车实际拥有人在5月1日未带头盔违章的提醒短信,当时致电常平交警大队,给出的回复是,如果实际使用者不是自己,就无需理会。 4.今年9月23日,本人再次收到电动车实际拥有人在9月22日未带头盔违章的提醒短信,致电常平交警大队数次,并未接通,于是前来问政。 疑问与述求: 1.在第一次致电时,常平交警大队回复说这些违章并不会对本人有任何影响,无需理会即可,是否属实? 2.本人目前在深圳,是否能远程彻底注销此车牌,或者找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彻底解决此事。
【常平】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0月12日14时38分,我队致电市民了解情况;市民称问题已得到解决。如有疑问欢迎市民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9-839383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据您所述,您的基本情况如下:您的电动自行车转让他人后未办理过户登记,导致违法行为短信发送至您的手机。按您所述情况,常平交警大队回复您的情况属实,但因您的电动自行车已转让他人,不符合办理注销登记条件,暂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现已按您所述情况在系统中将您“东莞B139465”进行标记,违法信息将不再发送至您手机。您表示无异议,如仍有疑问,可致电0769-23081182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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