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民办学校产假有多久?如何发放产假工资及生育津贴
东莞民办幼儿园教师产假是休98天还是158天?为什么有的幼儿园98天,有的幼儿园是158天?哪一种是符合规定的,另外产假是只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还是全部工资,领取生育津贴,是领取后,单位要将产假发放给员工的3个月的基本工资扣除后,剩余的才发给员工,这样是否合理?如果正常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是否可以不申请生育津贴,领取原本正常工资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产假期间对于已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而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即该月平均工资应包括福利待遇及加班费等在内。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六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陪产假。 故:顺产产假178天,难产、剖宫产20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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