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福利
我是外嫁女,而户口、股权、名下房产等都在村里,按照村委相关规定,享有村股份和相应分红福利权利。但是实际上,我除了能收到股份分红,村里分发福利以什么理由不分给我呢?说以人口分,我户口在村里,属于村民;说以股份分,我也是村民股东。村里退休人员按月分生活费,别人分450元,我只分到400元;三八节人家分500元,我也只能分到200元;中秋节老人分1200元,过年分2000元左右,我一分都没有得到分成。请问村里的福利不都是由股权组成产生的吗?村委以什么理由不给我如以上所说的福利呢?请相关部门监督查明,给个公平合理的处理,感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03年我村作为股份分红的试点,按照当时的规定,只要不是出嫁女,就符合配股分红资格。您已结婚了,属于出嫁女,按当时的规定,就不能享受村的福利,但由于2003年股份分红制度是生不增,死不减,因此,您仍有股份分红。2018年,水南村制订了《水南村管理规约》,《水南村管理规约》是在广泛征求收集村民意见,并向全村村民进行公示后,经水南村全体股东户(村民户)代表表决通过后开始实施的,于2022年修订完善《水南村管理规约》。《水南村管理规约》第八条 村民享受的各项福利和节日慰问:明确了村民户口性质的情况及可享受的福利的情况。您能否享受村的分红或福利,是根据《水南村管理规约》的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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