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大岭山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2024年8月26日晚上十点多钟,本人开车从外面回来到处寻找停车位,西正路、兴育路,转了好多圈,也没有地方停放,已经很晚了,只能在宽阔的建设路靠边停放,(大家都是靠边停),本人停车后仔细观察并不影响到车辆和行人通行。还没走到住处就收到短信,本人赶紧回到停车处,见已被贴了罚单(十点多钟也不知是什么人贴的,之前都是非交警贴单),于是开着车子再去找车位,又找了几圈晚上十一点多了,深更半夜,依然没找到地方停车,到处是被霸占的车位没人管。晚上实在是没有一小块地方容我停。之前在东莞阳光网反映过,并传了多张照片。有关领导回复没有看到霸占车位(睁着眼睛说瞎话,只会糊弄老百姓。)现再次上传照片肯请你们有所作为,不要再敷衍了事。本人申请消除违法记录,回复我根据照片违法事实存在。不期望你们象淄博那样的人情味,本人一向遵纪守法,如果非得要死搬硬套给我戴上违法的帽子,那下面照片中的警车是不是更加严重违法了。本人每次问政都会同时向国务院督察网递交,再次连照片一并递交投诉。期待回复不再敷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城管分局分管职责,接到投诉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4年10月10日到达现场调查处理。现场,发现位于大岭山镇西正路、兴育路利用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6宗,现场已暂扣清理完毕,其他停车位上停放着车辆跟电动自行等,针对投诉内容,执法人员找到该处相关当事人对其进行城市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责令其不可有占道经营行为。公共停车位的作用是满足市民停放车辆的需求,而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等。由于占用公共资源行为具有不固定性、复杂性、反复性,接下来,城管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该地段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收到情况后,大岭山交警大队已安排警力前往西正路和兴育路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整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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