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2天的延期缴款要损失几万块?!
本人是一家小企业的财务,由于9月下旬个人有点私事一直忙导致忘记扣缴企业的社保,在国庆假期10月2日马上登录完成补缴操作也缴纳了滞纳金,好巧不巧企业有两位女员工预产期都是在10月份! 因为两天的延迟补缴导致10月份无法进行生育报销,咨询了社保局更表明,连生育津贴都无法申报!本人觉得非常的不合理,生育津贴不是按累计缴纳月份满足条件可以申报的吗? 作为财务,习惯了社保以前当月月初自动扣费的操作,突然要人自己申报也需要给人一个习惯的缓冲期,而且因为两天忙忘了就要损失了当月生育报销,甚至两位的生育津贴,个人失误要赔偿几万块钱!!无法承担,而且真的非常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
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此前在热线登记的工单号08241008151648326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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