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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发药问题

文明公民甲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17:52: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1727
处理用时:5天19小时58分
自从几个月前由七院发药转为社区服务中心发药后一个只发28天药,导致每个月都少药。社区医生说这是七院规定。请问为什么要这样规定?能不能改回发实数药?
问政部门:望牛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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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4-10-09 17:55:00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根据东卫函〔2023〕252号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机构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范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长期用药需求,处方开具要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除有政策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非《东莞市慢性病长期处方适用病种及对症用药目录》的病种及药品品种不得开具超过4周(28天)用量的长期处方。经过跟您电话沟通后,您也清楚了解并理解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望牛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885197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规定不合理为什么不能修改规定,而是想办法绕过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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