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梦东莞补贴扣税问题咨询
23年申请创梦东莞计划时,文件并无写明需要扣20%的税,因审核效率、资金到账效率低导致23年申请的补贴到24年10月仍未发放,此时说23年的补贴要跟24年的一样进行扣税?请问执行标准是什么?如果补贴在23年到账就不需要,在24年到账就需要是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您所留电话未能与您取得联系。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除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励和补贴,地方政府部门向人才发放的奖励和补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按偶然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0769-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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