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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3年创梦东莞人才补贴扣税事宜

微信用86khJ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6 21:29: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3299
处理用时:5天3小时0分
23年创梦东莞人才补贴申请要求并未提及扣20%的个税,而24年的公告提及了。关于补贴事宜我提出以下三点疑问:
第一、关于引进人才补贴为何有东莞户籍与非东莞户籍的区别对待?东莞若想引进人才,不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吗?
第二、关于扣20%的个税,据我所知还有一条偶然所得税也是20%,贵市的意思就是人才有没有引进无所谓,就图一个偶然是吗?
第三、退一万步讲,你收取20%的个税,不应该从这个补贴出来的时候就一视同仁22年23年一起扣吗?但是据我所知22年申请的创梦东莞补贴并不需要扣税20%。这种朝令夕改的作风真的一点都不用在乎人社局的形象问题以及后续的人才引进吗?
对一件事的处理往往能体现一个政府部门的形象,我们需要实干的干部,不需要只会说套话的干部。我希望看到这个问题的人社局同志能好好回答这个问题,要对得起人社局三个字,对得起人民交的税,对得起人民二字
问政部门: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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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工作人员作出以下回复。东莞市创梦东莞补贴作为地级市补贴,是具有一定的趋向性的,在吸引人才来莞工作的同时更希望人才能入户东莞。关于税务的问题,根据国家税法规定,除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奖励和补贴,地方政府部门向人才发放的奖励和补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局2024年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通知,对于地方政府部门向人才发放的奖励和补贴,由支付所得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我局根据税法和国家税务局要求,对于各项人才补贴需完成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发放,故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按偶然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8参与

2评论

  • 一名学生_da10-21
    这样看了确实是人才有没有引进无所谓,特别是之前没提到20%的税,同样是没提到这个东西,22年的不用扣,23年的扣,确实很差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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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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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信用rWzVJ10-18
    官方不敢回应了?就算回应也是模棱两可模糊不清
    来自:广州市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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