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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头政府、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监管不力,莞樟路天一城高架桥噪音问题何时休

lixuejun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4-10-21 09:20: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483938
处理用时:7天7小时9分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莞樟路樟木头天一城高架桥噪音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附近居民健康权都得不到保障,何谈幸福感?
根据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五十五条 因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噪声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采取管理或者工程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第八十五条 噪声月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莞樟路作为东莞市内的重要交通干线,其中天一城高架桥于2005年9月建成通车,随着东莞市经济的快速腾飞,从一个传统农业县发展成为全国第15个“双万”城市,,车辆保有量快速增加,附近有多个住宅小区和一个幼儿园,但高架桥噪音问题近二十年得不到解决,居民对噪音问题也有多次投拆,市公路管理中心一直以在规划为幌子得不到实质性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我们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监管部门是否能有所作为呢,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像对当地企业的生态环境严格执法力度一样,严格监管市公路事务中心作好交通环境噪音整治,为属地老百姓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问政部门:公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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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莞樟路天一城高架桥(该桥名为外环路跨线桥)噪音问题,经了解,现回复如下:
目前我中心协同市交投集团正在推进莞惠公路改造工程(含反映的外环路跨线桥)的环保验收整治工作(增设隔音设施),协调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立项前资金筹集等事宜。如市民需了解具体进程,可直接来电我中心工程部咨询(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13925877125)。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公路事业的关心支持!


东莞市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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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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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

1评论

  • 在东莞办什么事都得投诉10-27
    不作为,不作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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