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镇南美酒店旁露营地噪音污染
寮步镇南美酒店旁露营地晚上营业,播放电影、音乐、唱歌,经常凌晨两三点还热闹非凡,周围都是居民区,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根据法律规定超过10点属于噪音污染,请相关部门核查该营业地是否有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对噪音污染督查监督。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寮步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24日到现场对店铺负责人进行教育,告知其噪声扰民被投诉一事,责令注意控制营业期间所发出的音量,避免产生噪声扰民。下来寮步城管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31日到举报反映地址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69号104室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其负责人未能出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即该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无证经营。2024年11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被诉主体复查,发现其停止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鉴于被诉主体的上述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条 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规定,暂不予立案处理。对于您与被投诉举报人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您表示不需要赔偿(无具体诉求),无需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并已于11月25日将相关处理情况通过系统回复您。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2236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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