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转诊制度不合理不人性化,希望可以取消
你好,我认为东莞的转诊制度非常不合理,身边的大部份人都因为需要转诊才能使用医保而被迫放弃了权益。本身医保的存在不就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吗,为什么要设各种门槛? 首先,虽然社区医院可以使用医保,但是一般医生资质不行,药品不全,设备也缺,有时候一点小病也看不好,谁还敢去社区医院? 第二,需要转诊才能去到其他大医院看病,非常费事费力,还要排很久队,拿到转诊再去目标医院,再排次队,这样兜兜转转南辕北辙,看个病起码要一天时间,那么工作请假的误工费怎么算? 第三,就这样还要提高转诊门槛,审查变得严格了,社区医院能做的就只能在社区医院做,问题是我不想在社区医院做,这也不可以?老百姓的选择权也没有了吗? 希望你们可以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从民生出发,把转诊这个多余的制度取消,其他地方都不需要,就东莞需要?请问这边的社区医院是赚钱为主的吗? 希望尽快得到你们的回复和改进,谢谢
【市卫生健康局】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于2024-10-25 17:20 向您致电并对诉求进行了办理。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方面,我市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完善社卫机构软硬设施配备,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家庭医生“滚雪球”培训项目、高级家庭医生培训课程、东莞-香港金牌家庭医生(护士)培训项目、全科实训中心基层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等,实现年均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超千人次。78.7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国家推荐标准,基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二是分级诊疗方面,根据国家分级诊疗工作要求和我省门诊共济政策,我市实施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及双向转诊制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或病情轻的患者在社区诊疗,病情较重或超出社区诊治水平的,由医生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至上级医院。我市诊疗制度是根据疾病轻重、疑难复杂程度实行分级分类就医。 2022年12月1日起,我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政策,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助就医点,在辅助就医点就诊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无需转诊。对于您的诉求, 建议您选定一家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 如有疑问,可联系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69-23281111。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市医保局】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转诊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粤府办〔2021〕56号):“除急救和抢救需要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东府办〔2022〕61号):“参保人已确定社区门诊就医点的,在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后,可增加一家本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本市定点医院作为辅助就医点。参保人直接到辅助就医点就医的,按照选定医疗机构的级别,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卫机构70%(签约家庭医生参保人75%),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为50%,三级定点医院为35%”的规定,您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或更换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辅助就医点。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参保人的权益,我们也将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让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服务既安全又贴心。 祝您:身体安康!幸福快乐!
5参与
3评论